本网讯 记者刘双喜报道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处理重大纠纷和突发事件中的作用,增强应变能力,提高调解效率,今年来,衡山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实施了矛盾纠纷调解“直通车”工作机制。
今年3月,衡山县司法局通过组织提名、民主推荐、业务知识考试等形式,在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和17个乡镇机关的干部中筛选出56名人员组成18组矛盾纠纷调解“直通车”。调解“直通车”强调谁先知道矛盾纠纷,谁先调解,改变了矛盾纠纷调解先村后镇再县“三步曲”的调处工作模式,杜绝互相推诿,拖延调解时间等现象。衡山县司法局局长既是矛盾纠纷调解“直通车”的总调度员,同时又是调解员。
矛盾纠纷调解“直通车”开通以来,成功地调解了多起突发性事件,为保一方平安发挥了较大作用。3月26日晚6时,郴州市某煤矿因瓦斯泄露引发重大矿难事故,造成了13人死亡,其中,有7人是衡山县长江镇人,死者家属悲痛欲绝,情绪极为激动。长江镇矛盾纠纷调解“直通车”闻讯后,立即会同派出所、死者所在村调委会,连夜开赴郴州,进行调解,最终以矿主对每名矿难死者赔偿23.8万元达成调解协议,在12个小时内快速化解了一起重大矛盾纠纷。4月6日,沙泉乡村民胡某精神病发作,用锄头误伤村民李某头部,造成李某头部重创。乡村两级多次调解未果,李某家属情绪激动欲找胡某麻烦,矛盾一触即发。县矛盾纠纷调解“直通车”在接到报告后迅速出动,会同沙泉乡、村调解员赶赴现场,经过耐心细致调解,最终达成协议,由致害方赔偿医疗费用5万元,平息了矛盾。
为保证矛盾纠纷调解“直通车”的规范运作,达到“信息快、受理快、调解快、结案快”的效果,该局制定了严格的考评细则,按照业务知识、调解技巧、成功率和业务量,对“直通车”工作人员进行考核,并将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。今年“直通车”开通以来,全县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34起,平均办案时限较以前缩短了50%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