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讯 记者刘双喜报道 日前,衡阳县司法行政干警在该县溪江乡黄龙村走访时,排查出一起因失火而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。
不久前,黄龙村村民李某在稻田里烧草时,因管理不善,导致该村8户村民的20余亩山林烧毁。事后,乡、村两级干部对失火一事进行了处理,依法作出了经济赔偿的行政处罚,其中该村8户受损户共获得赔偿3000元。该村的8户村民认为赔偿标准太低,拒不接受赔偿,并提出了每户赔偿10000元的要求。并扬言如不能满足,就到省、市上访,还存在械斗的可能。为了调解双方的关系,乡、村两级经过多次协调处理,都未能有结果。走访干警立即将情况向县局报告,该局局长罗友叶立即指示司法干警和司法所主动出击,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以最快的速度化解此矛盾。
司法所接到命令后,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及乡、村干部召集李某和8户受损村民座谈,向他们宣讲《森林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并到8户受损户的山林进行实地勘察,了解受损程度。通过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开导,李某当场表示再增加2000元的赔偿款。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,同意接受司法所的处理。一场失火纠纷矛盾在司法干警的调解下,最终画上圆满句号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