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的规定,“三八”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和纪念日,女职工在“三八”节放假半天。,但是今年的3月8日正好是星期六,单位还需要安排女职工补休半天吗?
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后,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。但在正常工作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,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。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,如果适逢星期六、星期日,应当在工作日补假。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(比如三八妇女节),如果适逢星期六、星期日,则不补假。因此,今年的“三八”妇女节正好是星期六,就不需要再安排女职工补休了。